为切实做好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实施<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告》文件要求,经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确定,现将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国家机关、电网经营企业、广播电台和邮政通信枢纽:(11 个)
1.中共色达县委办公室
2.色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色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委
员会办公室
5.色达县人民法院
6.色达县人民检察院
7.国网四川色达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8.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542 台
9.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色达县分公司
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色达分公司
1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色达分公司
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6个)
1.色达同心酒店服务有限公司(麗枫酒店)
2.色达县洛若镇橘子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橘子酒店)
3.甘孜州天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色达县金马天际酒店)
4.四川省卡沙拉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色达县卡萨大酒店)
5.色达县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色达县世纪大酒店)
6.色达县培安酒店服务有限公司(色达县宜尚酒店)
三、医院、学校、养老机构:(5个)
1.甘孜州色达县人民医院
2.色达县中学
3.达县红军小学
4.色柯镇寄宿制学校
5.翁达镇寄宿制学校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销售单位(5个)
1.洛若乡五明加油站
2.色达县塔子加油站
3.色达县制氧站
4.色达县色尔坝加油站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色达
加油站
五、金融机构(1个 )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色达县支行
六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18个)
1.色达县格萨尔艺术中心
2.色达五明佛学院
3.普吾寺
4.大则寺
5.拉则寺
6.东嘎寺
7.喇荣寺
8.金俄寺
9.色拉寺
10.打龙寺
11.约若寺
12.霍西寺
13.亚龙寺
14.大章寺
15.年龙寺
16.甲修寺
17.单吉寺
18.西青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