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色达县色柯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色达县色柯水库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
建设地点:色达县色柯镇
工程概况:新建库容123.14万立方米IV等小(1)型水库一座,引水干管19076米及大坝、溢洪道、取(放空)水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建成后,新增灌面1.21万亩,改善灌面0.5万亩,解决色柯镇6个村的供水问题。项目总投资13547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
2、联系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19号
3、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4、联系方式:0836-260222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深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柯工
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路66号奥园国际中心1820-1821
4、环评单位邮箱:18577481@qq.com
5、联系方式:1558792505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