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霍西乡拉让村、甲日玛村集体用地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色达县X118霍卡路(G548至霍西乡甲日玛村炉霍县卡娘乡公路改建工程)美丽乡村路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交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色达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2026年5月7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其它事项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色达县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本公告于2026年5月1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色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gzzsdxrmzf.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色达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附件:
图幅01
图幅017-025
图幅025-026
图幅034、035、037
图幅081-082
图幅100-101
图幅104
图幅107-109
图幅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