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通过开展调研论证,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定《色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本文件已报甘孜州烟草专卖局备案。现将该规定予以公布。
一、《色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作为本县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二、《色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全文详见附件。
三、公示渠道:色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烟草窗口、县烟草专卖局对外公示栏。
四、本规定施行后,原《色达县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色烟专〔2024〕3号)同时废止。
附件1:色达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2:色达县目前适用的最小单元格及当前零售户数量
色达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