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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第(三)个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6-10-16 16:42:17
来源:
甘孜州水利局
阅读数:
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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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第(三)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州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8661137;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西大街州政府第二办公区(州水利局)。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第(三)个问题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水利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

整改任务第(三)个问题完成情况表

整改

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州整改任务第四项第(三)个问题:甘孜州上报的43家河道采砂加工企业中,有28家未取得用地手续、10家无证取水、7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6家未取得林草地占用手续。

整改

责任

单位

康定市、丹巴县、九龙县、炉霍县、甘孜县、白玉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海管委

整改

目标

对能够完善手续的限期办理手续,对不能完善手续的拆除恢复。

整改

时限

2026年6月

整改

措施



1.对未批先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2024年11月,已完成呷巴砂石加工场、永西砂石加工场、文家坪加工场、二台子砂石加工场拆除;海螺沟物业管理中心未建设。已完成3家用地、6家取水许可、7家环评手续办理。

3.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砂场(厂)手续办理,如不能完善手续2026年6月底前拆除恢复。

4.按照部门职能职责,依法对砂石加工场进行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未取得手续前不得复建复产。

整改

主要

工作

及成效

1.2024年10月,康定、丹巴、九龙、炉霍、白玉、巴塘、乡城、稻城8县(市)19家砂石加工场(厂)立案调查,处罚金额263余万元;2025年7月,对康定、丹巴、九龙、炉霍、甘孜、白玉、色达、理塘、巴塘、乡城、稻城、海管委12县(市)25家砂石加工场(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2024年11月,已完成呷巴砂石加工场、永西砂石加工场、文家坪加工场、二台子砂石加工场拆除;海螺沟物业管理中心未建设。完成稻城和海管委3家砂石加工场用地手续。完成康定、九龙、色达6家砂石加工场取水许可。完成甘孜、色达、巴塘5家砂石加工场环评手续办理,九龙、海螺沟2家砂石加工场已拆除。

3.2026年6月,已完成康定、丹巴、九龙、海管委8家砂石加工场拆除恢复。2024年12月,完成康定、色达2县2家砂石加工场(厂)林草地占用手续办理。2025年10月,完成甘孜县1家砂石加工场(厂)取水许可办理。2026年4月,完成康定、丹巴、九龙、炉霍、甘孜、白玉、理塘、乡城、稻城、海管委10县(市)20家砂石加工场(厂)用地手续办理。

4.康定、丹巴、九龙、炉霍、甘孜、白玉、色达、理塘、巴塘县、乡城、稻城11县(市)依法对砂石加工场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26年6月,州自规局、州公安局、州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金、钨、砂石等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统筹推进各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乱象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