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社会公众准确理解、自觉遵守《色达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全力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守护生态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命令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防火时间节点
2026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分两个时段: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5日为高火险期,是火灾防控的关键阶段。若需延长防火期、高火险期,县政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报州级相关部门备案。
二、动态划定防火管制区域
防火期内,县政府将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出现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划定森林高火险区;结合草原火灾风险等级,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及对应管制期限。所有区域划定后均会向社会公开,公众可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核心要求)
野外火源管控是防灭火工作的核心,所有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全面禁止违规野外用火:防火(管制)区内,严禁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煨桑祭祀、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等一切民俗、生产、生活类野外用火。
2.生产用火必须审批:农林牧生产、工程施工、计划烧除等确需野外生产用火的,须向县级或承接审批权的乡镇政府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实施,落实防火措施并接受现场核查。
3.入区必须配合检查:进入防火区须主动配合防火检查站检查,扫码登记、上交火种,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入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须按规定取得批准或通行证件。
4.车辆作业落实防火措施:防火区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须安装防火装置,严防漏火、喷火引发火情。
5.违规用火严肃追责: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违规用火或履职不力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全县将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村寨、寺庙、景区、电力线路、易燃易爆站点等重点区域,清理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整治树线安全隐患;发布7级及以上大风预警时,将视情况采取拉闸断电措施,防范线路引发火灾。
五、分级防控与应急处置
1.实行网格化包保管理,按红、橙、黄、蓝四级火险预警落实对应防控措施,执行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落实巡山护林、村民轮流值班制度。
2.防火期内各级防灭火机构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专业扑火队伍在重点区域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一旦发生火情,将第一时间疏散群众、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责任落实与举报渠道
1.全面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户主包人、护林员包地块”的五级包保责任,层层压实防控职责。
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闭环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将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3.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经查实后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