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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县交通运输机构职能
2025-12-29 18:13:41
来源:
色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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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色达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

14号)和《色达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色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色达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色机改〔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色达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色达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

(二)草拟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责任,依据国家、省、州、县的规定,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州、县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六)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及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贯彻国家、省、州、县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