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城乡社区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贯彻上级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规章、办法;拟订乡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行政区划方案和改革的建议;承办行政建制村和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及城镇的街道、巷里、居民区等名称的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事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负责行政区划与地名信息的发布,监督检查地名使用;组织地名调查,审定地名资料,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组织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理论研究;负责我县与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察、协商、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