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依法依规开展政策、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排污许可工作,负责县内区域开发规划、产业(旅游、矿产、水电、交通等)发展规划的审查审核;
(三)牵头推进局机关“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相关股室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配合州局开展“三线一单”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排污许可工作;
(六)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管理;
(七)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八)配合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
(九)负责全县核与辐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的综合协调、监测和应急管理,监督实施核与辐射有关政策、规划;
(十)牵头办理行政权力一体化服务平台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局党组和州生态环境局对应科(室)、直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应州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