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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色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12-30 18:38:34
来源:
甘孜州色达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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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检查、案件查处,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

(三)承担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司法联动、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

(四)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

(五)负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的现场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举报的受理、分派、调查与处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督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督施工单位环评措施落实情况;

(九)配合县政府编制,修订全县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应急应对、信息通报、应急预警及损失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局党组和州生态环境局对应科(室)、直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应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