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招标中心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协调和服务工作,解决和处理好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设和保障工程建设的和谐环境。完成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工程进场并召开工地第一次工地会议;熟悉合同文件,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合同文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情况,督促和落实参建各单位的驻地建设、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文件进行处罚。组织建设项目的中间验收、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