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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2022-09-13 08:01:00
来源:
色达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9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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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与团结街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8523506负责人姓名杨桂杰

   

  色达县公安局作为政府组成局,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 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四)组织指导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 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 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 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 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 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 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色达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色达县看守所。
   (十三)指导、负责公安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色达县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建设,对武警色达县中队执 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 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纪委
   县公安局纪委职责按照省州规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纪委下设警务督察大队。纪委、警务督察大队合署办公,分别挂牌。
警务督察大队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驶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二)指挥中心(办公室)
   掌握全县公安机关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公安信息及全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拟订对策措施;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重大警令;起草重要文件,承办重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报警服务、指挥体系建设;负责统计、调研、文秘和机要密码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所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统计、保密、信访、档案、史志、信息、安全、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县消防、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指挥调度室、机要室。
  (三)政工科
   政工科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机关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动态,拟订县公安局队伍建设措施;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先进典型选拔树立工作;承担全县公安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文秘、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调任转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抚、表彰等工作;办理警衔、证件等事宜;负责干警的考核任免及干部的调训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安干警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安机关文化宣传工作规划,并检查、督促贯彻 、落实;组织、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承担、管理县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和影视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新闻发布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装备配备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省级和州、县级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基建投资的分配;监督中央、省级和州、县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县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了解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作对策;组织、负责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和社科文化领域,中小学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综合中队、情报信息中队、侦察中队、国保基础工作中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主要职责: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和内地公民出入境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对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国籍、华侨回国定居管理事务;负责全县因私出入境证件制作工作;承办县内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县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办重大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 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行动中队、警卫队、户政科。
   (七)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报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地区重大刑事案件的破工作;组织、指导扫黑除恶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提供技术支援;承担县公安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办公室、技术室、行动一中队、行动二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缉毒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 、打击对策;组织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办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禁毒缉毒大队主要职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禁毒工作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对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和涉毒场所、问题的整治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
  (八)交通警察管理大队
   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依法査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县道路运输审批,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交通警察大队下设车辆管理科、非机动车管理科、事故秩序科、一中队(色尔坝中队)、二中队(泥曲中队)。
   (九)法制室
   组织起草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国家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和办理收容教养案件审批工作;组织办理县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下设情报信息大队、科技与信息通信科。
   情报信息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监督管理和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整合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内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科技与信息通信科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和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科技工作和信息通信工作;负责公安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管理、地方标准编制和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城市报警监控业务工作;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安系统无线频率和信息资源;组织、协调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政法信息共享网络建设、设备资源和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特巡警大队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和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承担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特巡警大队下设综合科、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特勤三中队。
  (十二)色达县看守所
   依法对全县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期服刑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生活和卫生。
  (十三)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依法裁决治安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开展对治安拘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十四)17个乡镇派出所
   主要职责:掌握辖区内敌、社、政情动态治安情况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危害地区安全的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侦破工作;负责查处本辖区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负责管辖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有关治安管理,指导、检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创建安全小区;负责社区治安巡逻工作;开展安全防范活动,进行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群众治安队伍开展群防群治;负责“110”接处警,接待、受理群众报案,调处涉及治安的民间纠纷;联系群众,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消防检查,指导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做好派出所行政内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