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色达县金马大道东路36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9:0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2605169 | 负责人姓名 | 杨薇 |
色达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统计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政务工作。承担文秘、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本单位公务用车及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拟订全县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国家、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调查、督办、审理、查处和复议全县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县乡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工作。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承办上级批转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县级统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管理统计法制文件和行政文书,负责县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归档工作;组织对全县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需强制执行案件事项;完成上级统计执法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统计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投资统计、工业统计、城镇住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文化产业调查、旅游统计、工资统计、能源统计、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劳动工资专项调查;贸易服务业统计;承担编制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国民经济平衡表;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承担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全县统计数据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向州统计局综合科、工投科、能源科报送相关数据和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四)基层统计管理办公室。1.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社会机构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乡(镇)、部门和社会统计规范化建设;开展统计专业核查、统计巡查,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统计数据质量;完成国家、省、州联网直报平台“双随机”抽查任务。2.负责农村经济统计股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和贫困监测抽样调查、农村经济核算统计、乡镇信息等的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向州统计局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支部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