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09-19 14:07:41
来源:
色达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99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办公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13号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6-8522929负责人姓名陈虎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县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学校规划和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检查教育经费、教育基建经费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组织教师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

(八)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

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九)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州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州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十二)承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宣传、保密、保卫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编写教育史志;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资产与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等;按照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综合性学校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承办上级组织的综合性学校安全检查;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负责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组织、指导安全宣传、教育体育和培训工作。

二、计财基建股。拟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的制度、措施;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单位预决算及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局和学校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建设投资的使用情况,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全县教育体育发展计划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完善教育体育收费制度,参与教育体育收费的清理和整顿。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学校投资计划,指导监督管理学校教学用房和教师生活用房建设。

三、教育督导室。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控辍保学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复查工作;承办县政府督导办的具体工作。调查研究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落实教育系统行风整顿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招生计划并指导、督查;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德育、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法制教育;负责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一纲四法”宣传工作;协助科技部门负责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县级“校风”、“寄宿制标准化”示范学校推荐、评审、授牌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考核评估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股。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规划教师培养、培训;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协调配合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教职工的招聘录用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体育卫艺股。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乡镇体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健康、禁毒防艾、重大传染病防控和艺术教育,青少年科普、环境保护教育;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参与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六、幼教办。负责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监督、指导,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学前教育的规划制定;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师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参与制定学前教育教师培训计划,总结和推广学前教育保教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支部办事机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