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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10-28 13:02:55
来源:
色达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阅读数:
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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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公布色达县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人社工作信息,请与县人社局联系(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6号,电话:0836-8528320)。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明确。
我局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州、县信息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分季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召开全年专题研讨会,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定期对情况统计及通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定额保障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
(2)完善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在信息公开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在信息发布阶段,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认真编写了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人应在公开信息前,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信息。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程序和我国现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2019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60余条,由四川省政府信息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36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3条。其中行政处罚3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不十分明确,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导致有些单位避重就轻,仅仅对单位的计划总结、信息简报进行了公开,对涉及本单位事务的政策、法规、决策的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等公开不够。
    (二)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的单位只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编印成册,或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供办事群众在现场查阅,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府信息量不大,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不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