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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10-28 07:13:36
来源:
色达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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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黄华茂副局长为组长,各科所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
(2)建章立制,有序推进。
    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办事程序,工作要点等各个方面都做到了明确的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县局各科所队室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所队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对口项目的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促使各科室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
1、我局2018年以来在公办理行政处罚结果公开173条,2020年办理的1条未成年人的已作不公开处理。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有2条,行政办案部门通过四级审批制作了《呈请行政处罚决定不公开报告书》但警综平台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查询中案件依然处于公开状态;
2、我局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十三条我局对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的7起案件作了不予公开处理,但案件在警综平台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查询中依然处于公开状态。法制部门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予以从新编辑。
    3、经过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27起行政案件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的纠错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增111


 141


行政强制


 30


 增111


 1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机制不够健全。
(二)各科所队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
(三)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较单一
改进措施:

      1对《甘孜州公安局2019年度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中关于案件录入的相关要求再解读、在分析,对考核办法再了解、再熟悉,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有效保证数据质量。

     2、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严谨案事件办理、数据采录工作,对省厅要求录入的案事件简要介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籍贯、文化程度等信息要求办案部门必须准确完整的录入,避免措施不到位、录入不及时、数据不真实、信息不完整的情况发生。
     3要求县局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切实加强内部培训及业务指导,督促各办案部门严格落实数据采录规定,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每月通过警综平台中“2019市州工作评价”中掌握警情案件处置录入数据情况,对不合格、不及时、不完整的数据及时进行补录。加强办案部门责任人及办案民警的培训和指导,规范业务操作。
   4、按照信息公开采录工作的要求,逐步进行采录和公开,在审批案件时加强信息公开的核查工作,以免出现详细地址和姓名未按要求公开的问题出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和意见:警综平台“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信息查询”及纠错目前仅法制部门有权限,办案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处于办结状态,办案部门在行政处罚公开纠错时,需要先呈请撤销结案,然后才能对行政处罚公开予以纠错,增加了工作量。建议在警综平台中给办案部门配置“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查询”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