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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县泥朵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2-02 19:21:21
来源:
色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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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个部分。现公布色达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2020年泥朵乡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明确。

我乡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府领导,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州信息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办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业务指导。分季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召开全年专题研讨会,县政府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统计及通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定额保障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

2)完善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在信息公开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在信息发布阶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人应在公开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程序和我国现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的年终考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考核评估办法,把平时的测评分和年终考评分按一定比例作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数,进行统计排名,并在每月初通报信息公开情况。

3)公开形式

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是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之一,截止2020年底,我乡累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信息2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不十分明确,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导致有些单位避重就轻,仅仅对单位的计划总结、信息简报进行了公开,对涉及本单位事务的政策、法规、决策的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等公开不够。

(二)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的单位只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编印成册,或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供办事群众在现场查阅,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府信息量不大,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不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